一、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,家境清寒或突遭重大變故之優秀學生,特設置本獎助學金。
二、對象:本系及全財管學程之優秀且具學習潛能之在學學生,擇優錄取。
三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
每人獎學金每月6000元,扣除寒暑假每年支領9個月,預計每學年錄取名額4名,碩士班2年級1名、大學部2、3、4年級各1名。
四、申請條件:符合申請對象,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,包含A.低收入戶學生、B.中低收入戶學生、C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D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、E.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獲本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、F.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。
五、申請與審核:依公告規定時間繳交資料辦理。
六、申請文件:備齊申請資料,於109/10/27(二)截止日前交由系辦公室辦理。
(一)必備文件:
1.申請書(含自評表)。
2.前一學年之大學部或碩士班成績單。
3.個人自傳(格式不拘,內容須親自書寫):內容含家庭背景、成長經歷、目前生活情況...等;簡述說明未來在學學習目標及畢業後之規畫藍圖。
(二)證明文件(依申請人狀況檢附證明):
1.政府核發之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影本。
2.特殊家庭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影本。(例:家庭收入證明、非自願性失業證明、失蹤證明、在監證明、醫生診斷證明書、身心障礙證明等,及其他可證明經濟不利或家庭經濟變故之證明)。
七、輔導機制:
(一)參與研習:需參加系上之學術活動 (包含講座、研討會及其他相關活動)。
(二)每個月需繳交上個月學習狀況及心得報告,未交者取消資格並由其他申請者遞補。
八、凡提出申請者,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,無論獲獎與否,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。
九、本要點經財務金融學系獎學金委員會通過後公布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