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    一、申請資格:
     
    (一)目前就讀大學日間部肄業生、研究所博士班、碩士班(不含職專班)二年級肆業生為原則。
    (二)107學年度所修各科學業成績全部及格,總平均在80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列甲等或80分以上者。
    (三)已獲其他獎學金者,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。
     
    二、本校名額:財金系大學部2名、研究所2名。
     
    三、活動時間:即日起至108年10月17日中午12點止(送至B1001)

    四、相關辦法登載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。

    建議最佳瀏覽 Microsoft IE 10 以上/Google Chrome/Mozilla Firefox 或相容W3C網頁標準之瀏覽器

    更新日期 : 2024/04/26